貴州立法加快建設茶產業強省 擬集中樹立四大類茶公用品牌
日前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貴州省茶產業發展條例(草案)》首次提請大會審議,標志我省朝著提高茶產業整體效益、建設茶產業強省邁出堅實一步。
據悉,通過多年持續不斷努力,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茶園面積700萬畝(其中投產601.萬畝),連續七年居全國第一;全年茶葉產量40.1萬噸,產值451.2億元。
盡管全省茶產業取得了可喜成績,但距離茶產業強省目標要求仍有較大差距,全省茶產業發展還比較簡單、大而不強。據了解,當前我省茶產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全面提升質量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加大茶一、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提高茶產業發展的整體效益。因此,省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名稱擬定為《貴州省茶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力求立法目標定位準確,更加切合實際和具有可操作性。
據悉,我省大多數區域性茶葉公用品牌局限于本縣知名、本省知名,因此在《條例(草案)》第四章“品牌建設”中,提出了集中樹立貴州綠茶、貴州紅茶、貴州抹茶、貴州黑茶等四大類公用品牌,在四大類公用品牌下再支持集中梳理的都勻毛尖、湄潭翠芽、綠寶石、遵義紅“三綠一紅”品牌,同時對已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的區域品牌和企業產品品牌進行打造扶持等內容。
此外,《條例(草案)》還單列一章“茶樹種植”,對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的劃定主體、條件、程序、建設標準、栽培標準、政策支持等進行細致規定,大力推進生態示范標準茶園建設,充分釋放綠色發展紅利,打造“貴州干凈茶”樣板。同時,明確種植保護區內的各項禁止行為,為茶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可持續支撐。
建立可追溯監管體系 護航茶葉質量安全
《條例(草案)》規定,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和監管體系,加強茶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茶樹種植者應當建立茶葉種植生產記錄檔案,該記錄應當保存兩年。禁止偽造茶葉種植生產記錄。
茶樹種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應當建立茶樹鮮葉質量安全自檢制度,定期對茶葉加工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建立茶葉加工記錄檔案,加工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產品保質期滿后一年。禁止偽造茶葉加工記錄。
茶葉種植生產加工者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生產加工記錄的,或偽造生產加工記錄的,由縣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